《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实施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行为作出处分规定。可分为五类: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养成纪律自觉”“把他律要求转化为内在追求”。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要求党员、干部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言行准则,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也就是要养成纪律自觉。学纪、知纪、明纪、守纪,重在养成纪律自觉。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违反生活纪律的部分条款进行了完善,在第一百五十三条增写对违背公序良俗、在网络空间有不当言行的处分规定,切实规范约束党员网络言行,促进党员时时刻刻严格要求自己,做到网上、线下一个样,实现对党员线上、线下言行的闭环管理。我们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对该条款进行理解把握。
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习近平总书记在青海考察时强调,要真抓实学、善始善终,以学纪知纪明纪促进遵纪守纪执纪。这为我们高质量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提供了重要遵循。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全面理解和执行党的纪律,在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中做到学之愈深、知之愈明、行之愈笃,有助于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激励广大党员干部安心工作、放手干事、锐意进取、积极作为。
党纪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各级党组织把党纪学习教育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坚持问题导向,推动学习教育走深走实、见行见效,让铁的纪律在常修常炼中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真正成为广大党员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必须紧紧围绕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增强群众观念和群众感情,不断厚植党执政的群众基础,强调“对一切侵犯群众合法权利的行为,对一切在侵犯群众权益问题上漠然置之、不闻不问的现象,都必须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坚决追责”。
中国共产党历史展览馆近期专门整理了纪律建设方面相关的展示内容,有助于充分发挥红色资源的教育功能和培育作用,助力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进一步走深走实。
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全党的一件大事。习近平总书记对此高度重视,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每到地方考察都提出新的要求、进行专门强调,为高质量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提供了根本遵循。
习近平总书记在山东考察时强调:“要引导党员、干部全面理解和执行党的纪律,在遵规守纪前提下,安心工作、放手干事、锐意进取、积极作为,创造不负人民、不负时代的业绩。”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不是为了束缚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手脚,而是为其履职尽责保驾护航。遵规守纪与担当作为有机统一而非矛盾对立,只要遵规守纪,就完全可以安心工作、放手干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