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公司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质,使公司法律工作充分发挥作用,推进依法治企,坚持守法经营,规避法律风险,2012年5月31日,高安屯热电姚传宝副总经理主持召开了法律工作恳谈会,阳光时代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诸泳林一行四人以及公司各部门代表参加了本次会议。
会上,法律顾问针对公司法律工作现状提出了几点建议:包括规范合同管理工作,实施合同“交底”、丰富“六五”普法的活动形式、宣传学习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为公司今年的法律工作提供了丰富的素材,使公司法律工作思路更为清晰。
会议还结合近年来电厂中发生的典型案例,对工程建设、招投标工作以及工程分包管理中存在的风险因素进行了识别,并从合同角度重点剖析了在约定和履行阶段风险多发的各个环节,法律顾问还认真解答了员工提出的实际工作中遇到的法律问题。
最后,姚总针对公司法律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强调公司的法律理念要由事后救济型向事前防范型转变,力求做到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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