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31日,京玉发电公司取得了右玉县人民政府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右国用[2012]第018号),这标志着208500平方米的厂区用地正式取得了土地使用权,合法权益受到法律保护。
作为上市公司的下属企业,公司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土地证等相关手续办理工作。在土地使用证的办理过程中,相关人员与各级政府积极协调,与周边村民耐心沟通,2011年9月10日取得了国土资源部《关于右玉煤矸石电厂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国土资函[2011]662号),2012年4月12日至5月9日,右玉县国土资源局刊登该地块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在右玉县政府的支持帮助下,公司在5月20日举行的右玉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会上,成功竞得该地块使用权,并于8月底圆满完成土地权利登记,取得了土地使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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